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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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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推荐选拔学生评审委员的通知
2018-03-04 10:52  

学生评奖评优工作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表现的肯定与鼓励,关系着学生的切身利益和良好学风的建设。为了进一步倡导学生对学生事务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协助学校规范评审和科学决策重大学生评优评奖项目,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学校决定面向广大在校学生遴选学生评审委员,设立学生评审团。

一、学生评审委员职责

1、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依靠学生,服务学生”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履行职责。

2、作为学生代表参加省级以上学生评优和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校级重大学生评优评奖项目的学生评审活动;

3、作为学生代表监督学校的各类学生评优评奖活动,并代表学生向学校反映有关意见和问题;

4、本人作为相关评优评奖项目参选人时,不参加评审工作;

5、聘期一般为1年,任期满后自动解除。如聘期内出现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不遵守相关评审要求者,学校予以解除聘用,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贵处理。

二、 学生评审委员申报条件

凡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大一、大二学生,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高尚,热爱学生评审工作,责任感强、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且无违法及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良好。学风严谨,勤奋刻苦,无作弊记过行为,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 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不计名利,服从调配。

4、为人公道正派,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学生中享有较好声誉,能够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反映学生心声。

四、学生评审委员产生办法

1、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领取或下载《学生评审委员报名表》并填写有关内容。

2、院系推荐:院系对符合条件学生的情况予以复核并进行推荐(一般情况下同一班级内推荐不超过两名)。

3、学校审核:学生处对报名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全校师生公示。

4、颁发聘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正式担任学生评审委员的学生颁发聘书,成为学生评审团正式成员。

5、参与评审:学校在评比学生重大奖项时,将采取随机从评审委员中抽取一定比例人员组成学生评审团的形式,经过统一培训直接参与到评审工作。

6、报名时间:拟报名同学在填写《学生评审委员报名表》后,请于3月7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交至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zbszxsc@126.com。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3月4日

附件【学生评审委员报名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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