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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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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服务部规章制度
2014-05-26 09:29  

为了加强事务服务部的管理,提高事务服务部成员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事务服务部特制此规章制度。

考核办法说明: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个人工作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

2.考核对象:事务服务部全体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事务服务部成员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者为优秀,6分为及格,6分以下将免去其职务。

一、例会制度

1.无故迟到早退者 -1

2.例会期间手机未调静音或关机者 -1

3.不做会议记录者 -1

4.无故不参加例会,未请假者 -2

二、工作制度

1.工作态度不认真,完成质量较差者 -1

3.活动期间手机未调静音或关机者 -1

4.新闻稿、策划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迟交者 -1

5.工作期间搞个人主义或不服从安排 -2

6.学习成绩毎挂科一门者 -3

7.积极参加部内活动作出重要贡献者 +1

8.对部内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并采纳 +3

9.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3

三、值班制度

1.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者 -1

2.值班时未打扫卫生者 -1

3.未根据值班安排到岗值班者 -2

四、基本礼仪

1.有损于自管会、事务服务部形象,视情节轻重 -2

2.顶撞、不尊敬领导指示者 -2

3.注意个人仪容仪表(化浓妆、涂指甲、奇装异服等) -2

本考核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事务服务部。

附件【学生处考核学期工作总结报告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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