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2012届毕业生学生证加盖“毕业留念”章的通知

2012年06月12日 10:42  点击:[]

各院系:

2012届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要求,今年毕业生的学生证不再回收,但必须在学生证上加盖“毕业留念”印章,学生证方可让学生个人留存。

请各院系指定一名老师负责人,于6月18日、19日的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携带各院系分班学生名单(加盖院系公章)和以班为单位收齐学生证到事务中心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盖章手续(学生证丢失的需要交工本费和挂失费10元/人),比如某班,有49人,只收了45个学生证,缺4个,应该再交4*10=40元。

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免影响毕业证书的领取。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18日下午3:40—4:30人文科学系501人 数理科学系375人

6月18日下午4:30—5:00信息科学系58人 艺术教育系186人

6月19日下午3:40—4:30外语教育系478人 初等教育系207人

                                                  学生处

                                                201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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