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年03月12日 11:35  点击:[]


各院系:

为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鼓励大学生勤奋刻苦、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根据淄博市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淄高工委字〔2015〕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认真刻苦,理论知识扎实,成绩突出,各科考试均无补考。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身心健康。

4、正确对待就业和择业,积极投身国家需要,有志于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6、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优先考虑。

三、推荐要求

1、各院系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与毕业生工作、学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评选工作促进优良学风形成,优化育人环境,在大学生中形成积极进取、争做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良好氛围。

2、各院系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根据市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条件,综合5个学期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各院系要在院系网站和公告栏里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

3、公示结束后,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填写《高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2份)和《2015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2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同时附历年成绩表并加盖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公章(普通专科毕业生报5个学期成绩,五年制毕业生报3个学期成绩,历年成绩为学校教学管理系统中下载excel格式),学生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学业成绩排名并加盖院系公章,推荐材料于1月18日16点前报学生处123室。

4、如在评选中发现不按规定程序、规定条件推报或在推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取消所推报人员的评选资格,名额将不再递补。

5、对毕业生离校前考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优秀毕业生,学校要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市委高校工委、市高教办,取消其“高校优秀毕业生”称号。

联系人:刘善伦 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1602 3823699

电子邮箱:zbszxsc@126.com



附件:

1、2015年度市级高校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淄博市高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3、2015年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15年3月12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做好开学初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推荐2014年度市级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关闭

地址: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行政楼   电话:0533-3821601   邮编:255130
版权所有: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