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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校级课题(辅导员专项)立项评审通知

2015年11月10日 16:33  点击:[]

各院系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研究,提升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依据我校《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决定于2015年12月份,评审立项校级科研课题(辅导员专项)3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课题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事务管理、大学生发展指导、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四个方面,紧密结合我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实际,以我校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自主拟定方向和题目。

二、申报要求

1、凡我校在职在岗的专兼职辅导员及学生工作职能部门人员均可申报。

2、学生处会同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对提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选课题并予以公布后,报科研处备案立项。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各级各类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再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次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不能超过4人,鼓励跨院系组团申报。

4、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1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研究期限为2年。

5、学校将对立项的课题予以经费资助,研究成果为著作或核心刊物的最高资助3000元,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最高资助2000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度的资助数额。若学校资助的研究经费不足,请课题组自筹不足部分并填写“经费来源证明”。

6、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7、结题鉴定时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所需的《淄博师专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点击下载)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类别”为“辅导员专项”,“学科分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点击下载)标准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填表日期”填写“2015年12月1日”。

3、《申请书》中的“课题主管部门对申请本课题的评议意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并加盖部门公章。

4、2015年11月17日10点之前将纸质稿《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10份)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稿发至邮箱zbszxsc@126.com

联系人: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1602

附件:

1、校级课题立项申请书

2、校级课题立项活页

3、1997年学科专业目录

                                                                科研处 学生处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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