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工作研究不断深化、实践和创新,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职业能力建设,促进辅导员的专业化发展。本学年学校启动了校级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的试点建设工作并制定建设管理办法,现将试点工作的推进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根据学生工作需要及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拟先期成立“大学生体验式思想政治教育”和“女大学生教育”2个方向的工作室并启动试点工作。试点建设期间,聘任外语教育系学工科长孙其战、人文科学系学工科长张丽萍分别担任以上工作室(培育项目)负责人;拟确定数理科学系“大学生发展性辅导”项目和学前教育学院“问题学生成长发展指导”项目为试点项目,由数理科学系学工科长周政、学前教育学院学工科长陈宪恩分别担任项目负责人。试点工作结束后,学生处将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并适时扩大和推进工作室(项目)建设。
二、成员组织。各工作室成员由辅导员团队和学生团队组成,规模分别为3-5人。辅导员团队采取辅导员申报与工作室选聘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团队采用面向全体学生公开招募的形式;工作项目成立项目组,一般由3-5名辅导员组成,特殊需求可扩大至班主任范围。(原则上三年以内每名一线专职辅导员至少有一次工作室或项目组经历)
三、成员申报。各院系要重视辅导员队伍培养工作,认真组织辅导员申报。于11月15日前将《成员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处(122室,联系人:徐伟,电话:160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bszxsc@126.com。
为支持辅导员开展工作研究和工作创新实践活动,学校将加大对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研究实践平台的建设,为辅导员的成长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氛围。
学生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