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推荐山东省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人(集体)的通知

2013年03月13日 11:29  点击:[]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大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优良学风。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3〕2号)要求,我校拟推报2012年度省级优秀学生7名,优秀学生干部4名,先进班集体2个。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推荐候选人(集体)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生和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2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学生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2012年度内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获得“十佳大学生”或“优秀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 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2012年度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2012年度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

1、 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 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 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2012年度内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评选,严格按照程序和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并在院系内公示3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于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院系组织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负责报送材料人员填写《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5—7),一式一份。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3年3月18日10点前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刘善伦 刘梦杨 联系电话:0533—3821601

邮箱地址:zbszxsc@126.com

附件1: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

附件3: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4: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5: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

附件6: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附件7: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

                                                     学生处

                                                    201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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