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文明班级”“文明大学生”评选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院系初评,学生处审核,以下班级、学生符合2023年“文明班级”“文明大学生”评选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此次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6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实名反映。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3-3821601
联系地址:文德楼127
学生处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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