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国家、省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各院系初审推荐,学生处审核,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拟推荐以下同学参加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省级差额评审。名单如下:
王 子 外语系 2021级小学英语教育3班
刘琳萱 数理系 2021级数学教育7班
李佳璇 人文学院 2021级语文教育2班
石佳晴 学前教育学院 2021级学前教育高起5班
黄宗慧子 人文学院 2021级语文教育4班
马 瑞 数理系 2021级数学教育3班
王君华 数理系 2021级数学教育5班
苏清怡 外语系 2021级小学英语教育5班
尹子豪 学前教育学院 2021级婴幼儿托育1班
赵俊璞 文旅学院 2021级社区管理与服务2班
王文辉 音乐系 2021级音乐表演1班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11日。如对上述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1日15:00前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文德楼127室)。联系电话:0533-3821601。评选结果在公示期结束后正式生效。
学 生 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