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新学期我校勤工助学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将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聘,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设置
1、固定岗位:服务期一般为一年。岗位设置要符合“因需设岗”的要求,所提供的岗位力求体现“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原则。让学生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通过校内勤工助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促进职业实践和锻炼,参与校园事务管理。
2、临时岗位:服务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单位有重大事项或应急性工作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3、岗位规定:根据学校新修订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7小时,每月不超过30小时,且各单位安排工作不得占用学生的日常学习时间(含晚自习);一般性岗位原则上录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学校认定的技术性岗位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需占不少于30%名额。
二、招聘对象:
1、非毕业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习刻苦勤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
3、勤俭节约,平时生活严格要求自己,家庭贫困,生活困难。
三、招聘流程:
1、学生直接填写《淄博师专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交由院系审核后交至学生处(文德楼127)。除新媒体中心和易班学生工作站的特殊岗位外,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要求学生必须在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内,请各院系做好审核,务必于3月17号上午10:00前上报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备案情况、申请学生的思想和学业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学生处将材料交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进行面试,经用工单位面试通过后可直接上岗(无需等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岗位招聘情况并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533—3821601 联系人:王老师
学生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