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在生活社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功能,努力将学生公寓打造成为集学生思想教育、师生交流、文化活动、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宜育宜学宜居”生活社区。经研究决定,在学生中选聘各学生公寓楼长、层长,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学校2020级、2021级全体在校学生。
二、岗位设置
每栋学生公寓设楼长1名,每层设层长1名(根据实际需要,每层最多配备2名层长)。
三、条件和要求
1. 层长由院系推荐产生,建议院系优先考虑院系生活部成员、班级生活委员,层长对楼长负责,楼层长负责本楼、本层的具体工作;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社会交往和组织协调能力,勤于思考,富于创新精神;
3.能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学生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
4.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班内50%以前;
5.具有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
6.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7.不得跨楼栋、楼层竞选。
四、任命和考核
学生公寓楼长、层长是隶属于我校学生社区自管会的主要学生干部,是创建生活社区文明建设的骨干力量,由学生处任命,实行聘期考核制度。
五、选聘流程
(一)层长选聘。院系根据层长选聘条件进行选拔推荐,推荐的学生须为本院系该楼层宿舍常住学生。
1.基本流程:学生填写《学生公寓楼长、层长报名表》à院系选拔推荐1人/层à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推荐材料。
2.报送材料:《学生公寓楼长、层长报名表》。
3.若楼层内有多个院系根据上交材料组织面试确定最终人选。
4.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5月26日下午4点前纸质材料报送至9号公寓2029室宋宁处。
(二)楼长选聘。每栋楼选聘1名楼长,从该楼全体层长中选聘一人兼任楼长,具体选聘安排由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示。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任命。
联系人:宋宁,联系电话:0533-3820567
学生处 公寓管理科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