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 “文明班级”、 “文明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2022年05月20日 09:33  点击:[]

各院系:

为总结表彰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示我校青年学生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将“文明班级”、 “文明大学生”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

1、文明班级的评选范围为我校20级、21级学生班级

2、文明大学生的评选范围为我校20级、21级学生

(二)评选比例

1、文明班级的评选名额为评选范围内总数的20%

2、文明大学生的评选名额为评选范围内总数的5%

(具体名额附后)

二、 评选标准

(一)文明班级评选标准

1、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到位,工作得力,效果明显。

2、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政治思想好,积极进取,凝聚力强,班风建设抓得好。

3、全班同学思想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够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4、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气氛浓厚,全班学习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处于同年级或同专业班级前列。

5、学生举止文明,爱护公物,保护公共设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6、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好的效果。

7、班级在学校、院系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所属班级宿舍和所在班级学生参与争创活动积极。

8、班级在学校、院系开展的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中受到表彰奖励。

(二)文明大学生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爱人民、爱社会主义。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友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努力,学习成绩或综测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生活态度积极健康向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和科技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6、在抗击疫情中积极参与志愿活动,表现突出的。

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确定候选集体和个人。

(二)文明班级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文明大学生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

(三)被推荐的文明学生、文明班级候选名单,需在院系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四)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确定评优人选并发放证书、奖牌、奖品等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文明大学生、文明班级是对“争建文明班级,争做文明大学生”活动的总结和表彰,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培养和树立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各院系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学校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复审,如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将撤销该学生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文明大学生和文明班级评审汇总表的纸质版527前报学生处(文德楼127房间),电子版发至企业微信黄月。

(三)各院系要积极开展文明大学生、文明班级事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共同建设文明校园,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黄月

 联系电话:3821601



                    学生处

                 20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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