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充分发挥我校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全面综合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争做优秀大学生。现开展第十三届“十佳大学生”暨2021年“校长奖学金”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积极,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积极要求进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评选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记录。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历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列参评所在班级的前10%,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身心健康,发展全面。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为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主动发展,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评选要求
(一)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引领学风,加强校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开展推荐活动。要通过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勤奋好学、要求上进的信心,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浓郁的氛围。
(二)要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院系推荐候选人要在本院系内公示3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三)各院系推荐候选人需填写《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评审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附候选人历年一等奖学金证书复印件或公示文件截图(一式一份),《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推荐候选人汇总表》(一式一份)。
(四)各院系请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学生处(文德楼127室),同时电子版汇总发送至企业微信黄月。
附件:
1.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评审表
3.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
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院 系 |
名额分配 |
人文学院 |
3 |
数理系 |
3 |
外语系 |
2 |
学前教育学院 |
4 |
信息系 |
1 |
美术系 |
1 |
音乐系 |
1 |
合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