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通知》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初评,各院系初审推荐,学生处审核,拟推荐以下同学参加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的评审。现予以公示。
人文科学系:二档(800元):周倩、杨彦娜
学前教育学院:
一档(1000元):柏雪、郁力巴尔斯·达有克、麦尔哈巴·吐逊、布尔合故丽·加马力丁、阿迪力·亚斯尼、努尔阿米乃姆·艾合麦提、姑丽米热·艾合买提、努尔比亚木·努尔麦麦提、热依罕古丽·麦麦提、热依汗古丽·阿布拉
二档(800元):高晓芳、金梦然、苏比伊努尔·霍加阿卜拉、阿曼姑丽·阿布丽孜、努尔艾力·麦合木提、王玉峡、万婷、米热地力·吐尔迪、阿依排热·阿卜力米提、王玉
三档(600元):谭星星、热依汉古丽·麦合穆提、阿衣夏木古·阿布拉、韩珍珍、贺玉笛、赛普拉·阿伍提、吐孙阿依·阿布力米提、发尔迪吾斯·热依木别克、库尔班江·阿布都热西提、王玉玲
公示期自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9日。
如对上述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2020年6月29日15:00前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德楼124室)反映。
联系电话:0533-3821601。推荐结果在公示期结束后正式生效。
学 生 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