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充分体现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按照我校《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的实施办法》要求,学校拟开展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是已交纳学费或已通过贷款交纳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专学生(建档立卡免学费的学生除外)。
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减免学审批表》,由班主任、分管学生资助工作辅导员、系学生科长和系书记分别审查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填写《2019年度学费减免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三、学校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费缴纳情况、社会资助情况及助学贷款申请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减免人数及额度,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四、评定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请各院系于11月9日下午四点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德楼122房间)。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