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教育

关于组织开展2017级新生军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12日 08:25 学生处 点击:[]

 

各军训营(院系):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军事训练,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增强学生纪律观念,提高身体素质,切实提高军训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7级新生军训工作中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参加军训工作的营队、连队、承训教官、指导员、副指导员及2017级全体参训新生。

二、评选项目

军训先进集体: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先进连队、内务评比先进集体、队列评比先进集体

军训先进个人:优秀教官、优秀指导员、训练标兵、优秀学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全营学生积极参加各项训练和集体活动,训练热情高,精神饱满,团结一致,有较强的集体观念;

2、在训练中,不怕苦、不怕累,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军事训练成绩显著,各项评比成绩均名列前茅。

3、严格遵守学校和军训的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4、出勤率高,全体同学没有违纪现象,无安全事故。

(二)优秀教官:

1、热爱学生,时刻以一名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训练计划、遵守训练规定;

2、认真对待学生,以身作则,所带连队训练效果明显,成绩优异。

(三)优秀指导员:

1、认真负责、积极工作,按时值班;

2、积极配合教官,及时解决或反映教官遇到的问题;

3、关心同学,及时疏通学生的思想、解决或反映学生的问题。

(四)训练标兵及优秀学员:

1、态度端正,思想进步,严格要求自己,勇于吃苦耐劳,努力完成各项训练任务,自觉执行各项条例和规章制度;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讲究文明礼貌,尊重教师、教官;

3、积极参加宣传、文体等各项活动,军容风纪、内务卫生好;

4、关心他人,团结友爱,勇于奉献,有优秀的团队精神;

5、军训技能考核综合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无任何事故和违反纪律现象。

四、评选办法

(一)军训先进集体以日常训练组织情况及队列、内务、拔河、军歌活动等各类评比成绩为参考,由军训团提名,报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二)优秀教官由承训部队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产生。

(三)优秀指导员由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产生。

(四)训练标兵、优秀学员由各连指导员会同承训教官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经各营营长、教导员批准后,报军训团审定。

五、相关要求

各营(院系)连(班级)要根据要求认真做好考核评选工作,及时总结军训期间的各项工作,争创军训先进,提高军训成效。评选推荐名单于9月12日下午16:00前,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送至军训工作办公室范海鹏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zbszxsc@126.com,联系人:范海鹏,联系电话:3821601、15689015693

附件:2017级新生军训工作各项评优项目分配表

                                               学生处(武装部)

                                                2017年9月11日

附件:

2017级新生军训工作各项评优项目分配表

评选项目

评选数额及比例

备注

先进集体

军训工作先进单位

4

由军训团

组织评选

队列评比先进单位

4

内务评比先进单位

4

先进连队

10

先进个人

优秀教官

由军训团推荐

优秀指导员

各营指导员和副指导员总人数的30%

小数点后采用

收尾法

训练标兵

以连为单位,按参训学生数的5%评选

小数点后采用

收尾法

优秀学员

以连为单位,按参训学生数的10%评选

小数点后采用

收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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