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自管会简介: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简称自管会)前身为成立于2006年的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学校批准,2012年3月正式改建为“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校自管会是受学校党委领导,由学生处直接指导、公寓管理科具体负责,依照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学生自治组织,自管会拥有独立的章程,是与校学生会并列的两大校级学生干部组织之一,2023年11月经学校批准,重新恢复校自管会工作运营与建制。
第二条 自管会坚持以学生公寓为中心,紧紧围绕“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努力建设“文明、安全、健康、和谐”的优质特色学生社区,让淄师每位同学都生活在充满家人般的温馨与信任中,处处洋溢着青春的激情和快乐的园地。
第三条 自管会宗旨: 全心全意为淄师学子服务。
第四条 自管会精神:团结协作,活力奋进。
第五条 组织任务:围绕学校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为中心,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积极推动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扬新时代教育家师范精神,引导和团结全体学生热爱党和祖国、热爱学校,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努力培养自身综合素质,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
(一)积极完善、宣传、执行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公寓管理科做好公寓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公寓正常秩序。
(二)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及时掌握同学们的学习生活需求,主动向有关部门寻求支持和帮助,协助解决同学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帮助同学树立公寓主体意识,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寓文化创建活动,丰富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
(四)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同学们对于公寓管理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合法权益。
第六条 自管会会徽
自管会会徽的设计理念来自自管会的老师和同学。会徽由橄榄枝、双手字母Z和六边形六个元素组成。整体呈现蓝色,彰显出沉稳冷静的态度以及博大、宽广的胸怀。会徽中的红色与蓝色形成互补色,蓝色象征着沉稳,红色象征着活力,与淄博师专友爱、高雅、健康、活力的校风相互呼应,橄榄枝象征着淄师学子们要团结互助,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会徽中的双手代表了自管会全体成员,老师与同学们用双手共同托举着充满书香的淄师校园,淄师的校徽被衬托出,和平友善,坚强不息的橄榄枝象征着我们自管会积极向上,勤奋拼搏的精神。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自管会成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中平等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平等行使表决权;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对本会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第八条 自管会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各项法规,遵守本会章程及学生干部考核制度,遵守校规、校纪;
(二)思想进步,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做真理与文明的传播者,敢于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
(三)严格执行本会的工作任务,认真执行本会决议;
(四)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实事求是,及时反映和制止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六)以身作则,公正无私,作风正派,严以律己,在广大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九条 组织机构:自管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下设主席团、秘书处、社区文化部、社区服务部、生活卫生部、组织活动部、信息宣传部等七个部门,各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共同推动校自管会合理有序工作。
第十条 组织职责:
(一)主席团
1.负责自管会全面工作,指导各部工作有序开展;
2.召集召开主席团例会,对自管会重点工作及活动商讨决策;
3.协调自管会与学校、院系、相关职能部门、学生组织各项联络工作;
(二)秘书处
1.负责自管会值班,文件起草及管理;
2.健全自管会章程、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
3.负责工作物品管理及外联工作;
4.负责自管会每学期干部考核及汇总工作;
5.负责自管会干部动态管理,制作通讯录与无课人员统计。
(三)社区文化部
1.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开展社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丰富学生社区文化生活,推进学生社区文化建设;
3.创新活动形式,积极打造富有淄师特色的社区文化品牌。
(四)信息宣传部
1.负责网络平台的维护,完成学生社区信息编审发工作;
2. 熟练使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3.负责活动照片采集、视频制作、海报设计、宣传品悬挂和清理等;
4.负责公寓区宣传栏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五)社区服务部
1.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及场地日常维护检查、上报;
2.负责楼长、层长的工作落实及队伍管理;
3.负责社区服务工作的规划与完善;
4.负责征集、上报学生提出的关于社区和公寓建设的意见建议。
(六)活动组织部
1.负责公寓内大型活动方案的起草与制定,活动安排、制定活动预算。
2.定期组织公寓文化相关节目评选,完成省公寓文化节相关节目报送。
3.协助其他部门做好部门活动的策划工作。
(七)生活卫生部
1.定期对学生公寓宿舍的卫生检查与违禁物品的检查;
2.通过对学生公寓公共区域设施的检查以及报修工作;
3.深入了解学生对公寓服务与建设的合理性需求与合理化建议;
4.联系公寓物业主管和物业公司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学生公寓的设施及安全工作。
第四章 自管会干部奖惩
第十一条 自管会干部奖励措施
1.自管会所有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年进行换届选举,期满对主席及正部长颁发聘书;
2.根据成员表现,按照校级学生组织给予综合测评量化加分;
3.每学期根据考评,评优树先,对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4.对于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5、对于各方面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将向其所在院系优先推荐其成为入团积极分子和入党积极分子,并推荐其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二条 自管会干部惩罚措施
1.自管会成员若违反自管会及学校相关规定,视情况给予处理;
2.自管会内部成员之间发生矛盾,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分;
3.若出现违纪情况的,取消评优资格,严重者,撤销自管会任职,并依规给予纪律处分;
4.学期内累计三次不参加自管会活动的,将予以劝勉自行退会,并通报其所在院系;
5.对于工作态度不认真、完成任务敷衍的将进行单独谈话,根据其情节劝勉自行退会,并通报其所在院系。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三条 经费主要来源:
(一)自管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赞助和自筹资金等。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节约的原则,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二)经费管理由秘书部负责,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经费使用需报送学生处审批,经过主席团同意,并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及未尽事宜决定权归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所有。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即日生效。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