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和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8月28日 16:07  点击:[]

全面落实2026-2027学年第学期开学初相关工作部署,筑牢校园心理健康安全防线,精准把握学生心理动态,提升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本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及危机排查工作,相关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摸排时间

大二、大三学生:20268月31-914

大一学生:20269月14-9月28

二、摸排对象

全校学生(大一学生待入学后再开始摸排)

三、重点摸排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的学生;

2.上课期间缺课明显、不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成绩下降明显、考试不及格等学业困难的学生;

3.就业困难的学生;

4.父母离异、亲子关系紧张的学生;

5.既往有伤人、自伤、轻生未遂史的学生,尤其是近期流露出厌世想法的学生;

6.经由学校排查出有严重心理问题需重点关注或入学时心理普查为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

7.特异体质学生,如有特殊疾病(心脏病、癫痫、哮喘等)的学生等;

8.有既往病史的学生、服药的学生、因心理或精神类疾病休学复学的学生。

四、摸排安排及实施

1.各院系高度重视,班主任在心理辅导员的指导下开展初步摸排,通过网络、电话、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并对重点人群加以重点关注,做到精准摸排,一对一沟通。

2.积极发挥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等心理骨干的作用,密切关注本班、本宿舍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帮助。

3.各院系开学两周内完成大二、大三学生的摸排,新生开学后的两周内完成大一学生的摸排,心理辅导员填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摸排对象信息备案表》(附件1)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关注学生汇总表》(附件2),分别于915日前、9月29日前将大二、大三学生和大一新生的《备案表》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和盖章版的纸质稿报送心理中心李文星老师(启智楼1021)。

4.对排查出需重点关注的学生,落实一对一联络人(如辅导员、班主任等),在院系心理辅导员指导下与其谈心谈话,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和实际困难,指导学生积极应对问题,并建立心理档案,填写《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关注学生心理档案》(附件3)。915日前、9月29日前分别将大二、大三学生和大一新生的《心理档案》盖章纸质稿报送心理中心李文星老师。

5.915日前、9月29日前分别将大二、大三学生和大一新生的重点关注学生录入心理健康一站式工作平台,注意:上学期为重点关注,但这个学期情况已经稳定且状态良好的学生点击“出库”即可;上学期为重点关注,且这个学期依旧是重点关注的学生,仅更新谈话记录即可。

6.经一对一联络人和院系心理辅导员谈心谈话后,仍存在心理困扰的学生,由心理中心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

请各院系切实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摸排没有漏洞,规范记录;尊重学生隐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联系人:李文星,3821602。

注意事项和附件请见官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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