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年08月19日 15:13  点击:[]

各院系:

为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地生根,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推进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一)优秀辅导员:2019-2020学年在职在岗的专兼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工科长和一线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优秀班主任(学业导师):2019-2020学年在职在岗的班主任(学业导师)。(班主任(学业导师)是指从一线专任教师中选聘的带班教师)

二、评选推荐数量

优秀辅导员采用评审制,不设推荐名额,实行差额评选;优秀班主任采用院系评审制,经差额评选,推荐上报学生处复核,具体名额见附表(附件1

三、评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校级优秀辅导员10名、优秀班主任(学业导师)30名。

四、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推荐申报资格: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主动钻研并积极参与学生工作有关的理论创新和方法实践。积极参与学生工作有关的论文、课题、工作室、工作项目的研究和实践活动,富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创新和实践。

5.在评选周期内,连续两学期在岗从事专兼职辅导员工作,所带班级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6.在评选周期内,工作考核或民主评议位于参评范围的50%以内。

(二)优秀班主任(学业导师)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

3.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师生关系和谐。认真落实到岗要求,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和活动,注重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所带班级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4.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5.组织管理能力强,注重工作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具有创新精神,工作讲究实效,理论联系实际并取得实效。

五、评审及表彰办法

1.学生处负责对各院系报送的优秀辅导员候选人、优秀班主任(学业导师)推荐人进行认真审核,对于不符合推荐条件取消资格的人选,名额不再递补。

2.学校组织对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在评选周期内,参加过校级以上学生工作相关专业培训且成绩合格者;获校级以上学生工作相关表彰、获奖、课题、项目或公开发表与学生工作有关论文者;所带班级或学生曾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目前仍担任辅导员工作的优先推荐和评定。

3.学校对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学业导师)进行通报并予以推荐参加相关推优树先活动。

六、报送要求

1.各院系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和推荐。

2.推荐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相关材料,材料要做到真实、客观。

3.以院系为单位将《优秀班主任(学业导师)推荐表》(附件2)、《优秀辅导员评审表》(附件3)各一式二份,于824日上午10:00前报学生处(文德楼124室)。同时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zbszxsc@126.com

联系人:张冉 联系电话:3821602



学生处

20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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