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毕业生城乡医保退保服务指南

2013年06月27日 13:12  点击:[]

    在校参保学生缴费统一交到毕业,学校每年将毕业需要退保的学生进行整理(身份证号码、姓名)交给医保处,医保处将学生批量进行退保,毕业生统一退保时间为毕业当年6月30日。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学生本人去办理手续:

    一、毕业前参加工作,单位缴纳淄博市城乡职工医疗保险。

    学生需带有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进行医疗保险关系终止,注销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卡(注销后医疗保障卡不能使用了,有余额的可以先用完)。无《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出具为其缴纳城乡职工医疗保险证明。

    二、毕业后未参加工作。

    学生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医疗保险事业处办理增加手续。然后再查询缴费。(如户口在张店区学生去张店区医保处办理)。

    三、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未毕业参加工作需要中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照第一条。

    四、淄博市以外学生毕业保险关系转移。

    1、网络办理。学生本人下载“淄博医保APP”,用身份证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查询到淄博相关缴费记录,作为保险关系转移的凭证。

    2、现场办理。学生需带身份证到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1楼大厅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函(市外手续办理是自愿。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有需要的就转,不需要的可以不转)

    淄博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地址:联通路290号,西九路与西十路之间,民泰房产中心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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