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2年09月11日 09:08  点击:[]

各院系:

按照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淄学助字[2012]6号)要求,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决定举办“国家资助助我成长”学生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是“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

(二)征文对象

获得国家资助的大专和中职在校学生及当年毕业生。

(三)征文要求

1、征文需要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

2、题目、体裁不限,正文不超过4000字。

3、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5、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6、征文正文格式要求: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四)征文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各省、各中央部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办,对高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分别进行评选表彰。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最后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五)征文选送数额

每个院系至少报送2篇。学生资助中心将择优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

(六)评选与表彰

此次活动设优秀征文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奖个人和单位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给予表彰和奖励。

优秀征文奖:各类别学生征文分别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优秀组织奖:评出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获奖作品将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并编辑出版文集,分别为《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高校卷)》、《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中职卷)》、《国家资助助我成长(高中卷)》等三卷;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专栏选登。优秀征文奖在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专栏选登。

(七)征文推荐报送

报送方式:请各院系于9月17日前将征文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二、相关要求

请各院系要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统一的要求,严格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征文活动的公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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