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4号)要求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精神,我校拟推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15名,优秀学生干部8名,先进班集体2个。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校在校在籍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生、学生班集体(2022级新生及其班集体不参与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年内(2021.09-2023.03)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2021.09-2023.03)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推荐要求与名额
(一)各院系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评选条件,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
(二)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并在院系公告栏及院系网站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各院系推荐名额详见附件8(附后)。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符合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退役复学学生,各院系可单独推荐(不占推荐名额)。
(四)学生处将对各院系报送的候选人及候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组成评委会评选推荐,最终确定我校参加省级评优的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广大师生监督。
四、推荐材料报送
(一)上报材料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1—3,一式2份,双面打印,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
2.《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见附件4—6,一式2份,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
3. 《评优候选人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成绩排名汇总表》。(见附件7,纸质版电子版同时报送)
4.学生成绩单(2021.09-2023.03)。(从本院系教务科下载学校统一格式,纸质版左上角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报送excel工作表格式)
5.校级层面获奖证书图片。各推荐人选(集体)在校期间所获校级层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证书图片。(只报送电子版)
6.评选报告。各院系在公示后要形成本院系评选报告,报告中须包含院系内、班级内提名及民主推荐情况。(纸质版经院系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由院系严格审核、把关。若上报材料中出现低级错误或明显失误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2.报送时间:2023年3月19日前
报送地点:文德楼127室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黄月 联系电话:3821601
学生处
2023年3月13日
附件8:
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候选人(集体)院系名额分配表
院系 |
参评总人数 |
参评总班级数 |
优秀学生推荐名额(2‰) |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1‰) |
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1%) |
人文学院 |
1222 |
25 |
2 |
1 |
1 |
数理系 |
1089 |
23 |
2 |
1 |
1 |
外语系 |
906 |
20 |
2 |
1 |
1 |
学前教育学院 |
2409 |
53 |
5 |
2 |
1 |
信息系 |
570 |
14 |
1 |
1 |
1 |
美术系 |
440 |
13 |
1 |
1 |
1 |
音乐系 |
331 |
9 |
1 |
1 |
1 |
文旅学院 |
234 |
7 |
1 |
1 |
1 |
体育系 |
30 |
1 |
1 |
1 |
1 |
合计 |
7231 |
165 |
16 |
10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