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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生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年05月27日 14:11  点击:[]

各院系:

为做好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作用,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在2015届毕业生中开展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5届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及办法

(一)评选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1.各院系要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及各院系相关评选细则进行实施。

2.2015届毕业生各类评优,要以学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参考毕业生教研文章(设计)成绩,并听取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客观评价。

三、评选指标

根据各院系2015届毕业生人数,按照有关评选办法、规定,确定各院系先进个人(集体)名额,分配指标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院系要以评优工作为契机,把评优工作与毕业生工作、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评优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二)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严格按规定的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开展评选工作,整个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优工作的公正合理,各类评选候选人要在本院系内公示3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系于2015年6月7日下午3点之前将毕业生评优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楼123,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汇总发到学生处公共邮箱,邮箱地址:zbszxsc@126.com)。

联系人:刘善伦 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1602 3823699

附件:

1.2015届毕业生先进个人(集体)名额分配表(excel)

2.2015年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excel)

3.淄博师专三好学生评审表

4.淄博师专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5.淄博师专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6.淄博师专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学生处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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