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毕业班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02日 14:06  点击:[]

各院系:

为发挥优秀毕业生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学校决定在毕业生离校前,开展2019届毕业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9届毕业班全体

二、评选项目及办法

(一)评选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1、各院系要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及各院系相关评选细则进行实施,2018-2019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前30%,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2、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无考试不及格现象,每个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前50%,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4)积极参加省、市、学校组织的毕业实习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6)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级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的学生优先推荐。

3、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责任心强,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文化建设,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正确价值取向,营造奋发向上的班级文化氛围;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

3)全班同学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选程序

(一)按照通知要求,各院系充分发扬民主,在学生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的基础上经过班级评议、广泛听取授课老师和同学意见后提出候选名单。

(二)由院系领导审核后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四、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院系要以评优工作为契机,把评优工作与毕业生工作、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评优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二)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严格按规定的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开展评选工作,整个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优工作的公正合理。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系于2019年4月12日下午16点之前将毕业生评优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楼122,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汇总发到学生处公共邮箱,邮箱地址:zbszxsc@126.com)。

 

 

联系人:张冉   联系电话:3821602

学生处

2018年4月2

 

附件:

1.2019届毕业先进个人(集体)名额分配表

2.毕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3.淄博师专三好学生评审表

4.淄博师专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5.淄博师专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6.淄博师专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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