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为山东省籍受灾学生发放救助金的通知

2018年08月27日 11:05 学生处 点击:[]

暑假期间,受第18号台风“温比亚”影响,山东省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造成济南、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聊城、滨州、菏泽等13市遭受严重台风灾害。为了让学生安心在校学习,体现学校对受灾家庭学生的关心,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学校拟向受灾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特殊救助金。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请对象

来自上述灾区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申请条件

1.学生家庭在上述自然灾害中受灾,且因灾造成人员伤亡、主要居住房屋倒塌、作为生活来源的农作物绝收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

2.学生本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能够正确面对灾害,积极投身救灾工作当中,自立自强,奋发向上。

三、补助标准

学校将根据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灾情况发放救助金。

四、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院系组织学生填写《淄博师专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学生若有其他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交。时间截止至8月30日上午10点。

2.各院系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受灾学生困难补助是学校对受灾学生的关心和慰问,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2.各院系要详细深入了解受灾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及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给予学生精神鼓励和情感关怀。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7日

上一条:公 示
下一条:发展性资助“助航计划”正式启动

关闭

地址: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行政楼   电话:0533-3821601   邮编:255130
版权所有: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