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决定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寒假期间家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寒假期间家访活动,促进辅导员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便于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校与家庭,辅导员、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促进辅导员、班主任深入了解社会实际,增进与学生及其家庭的感情,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组织领导
各院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主要负责人,全体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家访活动小组。
三、活动实施
1、家访时间:寒假期间。
2、家访形式:电话联系(短信)、信件、实地走访等。
3、家访对象:我校在校生,尤其是各院系经济困难生、学习困难生,心理问题严重或思想行为偏激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
4、家访内容:
与家长交流沟通,深入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和在家表现,重点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习惯,与家长共同商讨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和方法;向家长通报学校及班级有关工作举措,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介绍近几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征求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馈,进一步提高社会与家长、学生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
四、活动要求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家访活动的实施,创新家访形式,并将其作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手段之一,务必做好家访活动的组织实施。
2、家访完毕,辅导员、班主任填写《淄博师专家访记录表》(附件1),各院系汇总辅导员、班主任家访情况,形成家访报告,家访报告要实事求是。
3、各院系应严明家访纪律,严禁辅导员利用家访,给被访学生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同时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防护意识,防止辅导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
4、各院系在组织辅导员家访时,要有创造性地结合学校、院系特色,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院系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家访活动,家访活动应具有成效性。
学生处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