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

2012年03月31日 12:45  点击:[]

各院系:

清明节放假在即,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和学校的稳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密切关注当前形势和大学生思想动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二、做好学生常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做好留校学生的信息统计,教育在校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对宿舍贵重物品严加看管,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参加任何不文明及有伤风雅的活动;提醒离校学生注意往返旅途安全,按时返校;严禁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宗教及邪教活动。教育学生在清明期间的各种祭扫活动中,要特别注意加强防火安全。

三、严格学工人员值班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各院系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保证电话24小时通畅,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防止学生以非正当理由请假提前离校。

四、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院系要在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稳定大检查,主要针对教室、学生宿舍,认真排查,做好防火、防盗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学生出游活动管理。清明节期间,不得以学校或系院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春游。院系、学生班级组织的旅游活动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学生安全负责人,经各系院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报学生处、保卫处备案,批准后方可出行;要教育引导学生外出旅游时尽量避免到高、难、险、毒的旅游景点。

学 生 处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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