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关于在中专生中推荐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12年04月17日 15:55  点击:[]

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素质,根据淄博市《关于组织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淄教职字【2012】9号),我校拟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1名、市级三好学生候选人4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3名、市级先进班集体获选集体1个,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我校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五年一贯制中专阶段二、三年级在校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专业技能水平高,社会实践能力强;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1.5个学年,品学兼优,任职期间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有突出实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全体同学遵纪守法、热爱集体、要求上进、进取有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各项考核达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推荐名额分配

分配名额如下:

评选项目 系

学前教育学院

初等教育系

省级三好学生

1

1

市级三好学生

3

3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2

2

先进班集体

1

1

注:以上分配名额为总名额差额一人推荐。

四、推荐要求

1、各院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程序和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2、各院系组织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填写省、市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推荐结果汇总表;以上材料于4月19日(周四)中午11:30前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zbszxsc@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联系电话:0533—3821601。

附件:

2、省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5、市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6、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7、市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8、省、市级三好学生汇总表

9、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10、省、市级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学生处

2011年4月11日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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