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素质,根据淄博市《关于组织评选中等职业学校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淄教职字【2012】9号),我校拟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1名、市级三好学生候选人4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3名、市级先进班集体获选集体1个,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我校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五年一贯制中专阶段二、三年级在校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等有关规章制度;学习认真,成绩优良,专业技能水平高,社会实践能力强;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1.5个学年,品学兼优,任职期间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有突出实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全体同学遵纪守法、热爱集体、要求上进、进取有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各项考核达标,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推荐名额分配
分配名额如下:
评选项目 系 |
学前教育学院 |
初等教育系 |
省级三好学生 |
1 |
1 |
市级三好学生 |
3 |
3 |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
2 |
2 |
先进班集体 |
1 |
1 |
注:以上分配名额为总名额差额一人推荐。
四、推荐要求
1、各院系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动员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程序和评选条件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2、各院系组织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填写省、市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推荐结果汇总表;以上材料于4月19日(周四)中午11:30前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稿发送至zbszxsc@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联系电话:0533—3821601。
附件:
2、省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5、市级三好学生登记表
6、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7、市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8、省、市级三好学生汇总表
9、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10、省、市级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学生处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