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将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2011级、2012级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2009级五年制专科段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以当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参考依据;
2.参评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且无不及格科目。
(三)单项奖学金
1.学习活动单项奖为参加省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级各类专业学习或职业技能大赛,获全国个人优秀奖(含优秀奖)以上或前六名者,全省个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参赛前三名者;
2.科研活动单项奖为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论文获省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会议优秀奖(含优秀奖)以上者;参加科技发明、科技创新等活动,有重大经济效益或获得某项专利者;
3.文体活动单项奖为参加省以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各种体育或文艺竞赛,获全国个人优秀奖(含优秀奖)以上或参赛前六名者;全省个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参赛前三名者;
4.社会实践单项奖为在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包括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省以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者或在社会上形成强烈影响。
四、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2012-2013学年各院系学生数,按照有关评选办法、规定,确定评选推荐名额,分配指标见附件一。
2.单项奖学金和各单项控制人数根据申报实际情况和审核结果确定。
五、相关要求
(一)学生奖学金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召开各项奖学金申请动员会,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各项奖学金的评审流程和工作时限。使广大同学在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受到教育,通过评优促进校风、学风建设。为扩大奖学金的覆盖面,原则上,除校长奖学金外,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不可兼得,各项单项奖学金可以兼得。
(二)各项奖学金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各项奖学金推荐工作,确保评优工作的公正合理,各项评选候选人要在本院系内公示3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在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名额将不再递补。
(三)单项奖学金院系初选后组织填写《淄博师专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和《2012-2013学年单项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同时附学生相应证明材料;优秀学生奖学金初选人员确定后,院系填写《淄博师专优秀奖学金汇总表》(excel)。
各项评优材料请各院系于2013年12月6日下午4点之前加盖院系公章后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各项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审批表只报纸质版,邮箱地址:zbszxsc@126.com)。
联系人:刘善伦 刘梦杨 联系电话:0533-3821601
附件:
1.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淄博师专单项奖学金申请评审表
3.2012-2013学年单项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4.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表(excel)
学生处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