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淄博市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拟推荐6名同志参加市级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截止今年11月30日在辅导员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认真落实学校学生工作的计划和安排,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能力,在提高大学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业绩显著,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扎实推进大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所带班级整体积极向上,有优良的班风、学风,班级常规工作考核成绩位于学校前列,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能善于发现、培养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加强班级建设和管理;能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大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效推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
4、在重大公开活动中,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有出色成绩者优先;在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填写“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2、各院系审核、推荐。
3、学校组织评委进行评选。
4、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高工委参加评选。
四、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严格依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各院系于2014年1月8日16:00前,将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的“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附件1)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bszxsc@126.com。
联系人:刘善伦 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1601
学生处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