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关于开展第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年09月25日 10:34  点击:[]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发奋学习、不懈奋斗,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将第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名额

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大专学生;评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情况;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热心为他人服务,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学校分管副校长任组长,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设立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各院系成立评选推荐小组,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四、评选要求

(一)各院系要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部署,精心组织,通过活动的开展,进行一次深刻的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勤奋好学、奋力上进的信心,为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浓郁的氛围。

(二)各院系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推荐活动,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的候选人要在院系范围公示三天。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系于9月30日15点前,将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评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20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同时附学生历年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加盖院系公章或教务部门公章,报送至行政楼123房间,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bszxsc@126.com。

联系人:刘善伦 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1602 3823699

附件:

1.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评审表

3.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2、3可到学生处网站表格下载区下载

                                                               学生处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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