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校级课题(辅导员专项)立项评审通知

2014年12月04日 11:14  点击:[]

各院系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我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研究,提升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依据我校《科学研究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决定于2014年12月份,评审立项校级科研课题(辅导员专项)3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年度课题实行公开申报,择优立项。要立足校本实际开展课题研究,研究方向为学生教育与管理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重视对学生分类指导、分层次教育尤其是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引导研究;关注对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和提升尤其是辅导员培训培养及辅导员自我成长与发展的研究。辅导员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二、申报要求

1、凡我校在职在岗的专兼职辅导员及学生工作职能部门人员均可申报。

2、学生处会同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对提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选课题并予以公布后,报科研处备案立项。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各级各类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再以负责人的身份申报本次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不能超过4人,鼓励跨院系组团申报。

4、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1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研究期限为2年。

5、学校将对立项的课题予以经费资助,研究成果为著作或核心刊物的最高资助3000元,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最高资助2000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度的资助数额。若学校资助的研究经费不足,请课题组自筹不足部分并填写“经费来源证明”。

6、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7、结题鉴定时必须有公开发表的论文。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申报所需的《淄博师专课题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点击下载)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课题类别”为“辅导员专项”,“学科分类”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原国家教委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点击下载)标准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填表日期”填写“2014年12月1日”。

3、《申请书》中的“课题主管部门对申请本课题的评议意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并加盖部门公章。

4、2014年12月15日9点之前将纸质稿《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10份)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稿发至邮箱zbszxsc@126.com

联系人: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3699

附件:

一、校级课题立项申请书

二、校级课题立项活页

三、1997年学科专业目录

                                                        科研处 学生处

                                                          20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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