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充分体现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按照我校《关于对经济困难学生帮扶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
一、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是通过贷款交纳学费或已交纳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专学生,分两个等次,大约30人左右。
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由班主任、分管学生资助工作辅导员、系学生科长和系书记分别审查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填写《2013年度学费减免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学生处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费缴纳情况、社会资助情况及助学贷款申请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减免人数及额度,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三、评定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请各院系于12月24日上午十点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楼122房间)。
附件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2、2013年度学费减免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