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淄博市为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拟推荐市级优秀辅导员5名,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是指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科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处级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政治敏锐性强,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高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热爱学生,密切联系学生,深入实际,工作主动,为人师表,生活、工作作风严谨,积极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5、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经验,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组织和学生的好评。
6、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二年以上(近三年内获得过该荣誉者,一般情况下不再推荐)
三、推荐程序
1、本人申报,并填写“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申请表”。
2、各院系审核推荐。
3、学校组织评委进行评选。
4、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登记表”,报送市高工委参加评选。
四、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辅导员于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16:00前,将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的“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申请表”(附件1)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bszxsc@163.com。
联系人:刘善伦 联系电话:3821601
学生处
2011年11月29日
附件1:市高工委关于开展2011年高校优秀辅导评选的通知
附件2:符合2011年市级优秀辅导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名单
附件3: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