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奖助学金,确保奖助学金发放准确、合理,激励获得资助的学生努力学习,我校自2011年开始启动了国家奖助学金资格复核制度。结合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规定,现对我校获得2011-201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情况进行第二次发放前的资格复核(名单在群共享上),复核内容如下:
1、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在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是否存在学习成绩不及格情况。
2、获得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中在校表现中是否有违纪现象情况。
报送的材料: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综合情况说明,需加盖院系公章。后面附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并加盖院系和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请各院系认真并实事求是的做好复核工作,于6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