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淄博市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拟推荐6名同志参加市级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政治敏锐性强,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高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热爱学生,密切联系学生,深入实际,工作主动,为人师表,生活、工作作风严谨,积极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5、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经验,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组织和学生的好评。
6、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二年以上。
三、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并填写“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申请表”。
2、各院系审核、推荐。
3、学校组织评委进行评选。
4、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登记表”,报送市高工委参加评选。
四、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严格依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2、各院系于2013年1月7日16:00前,将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的“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申请表”(附件1)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bszxsc@126.com。
联系人:刘善伦 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1601
学生处
2012年12月29日
附件1: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申请表
附件2: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