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清明节放假在即,为确保学生安全和学校的稳定,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密切关注当前形势和大学生思想动态,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各院系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特点,做好学生常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强调在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对宿舍贵重物品严加看管,做到不晚归、不酗酒、不参加任何不文明及有伤风雅的活动;提醒离校学生注意往返旅途安全,按时返校;毕业班在周日返校,同时要做好毕业生返校及返校后的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严禁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宗教及邪教活动。教育学生在清明期间各种祭扫活动中,要特别注意加强防火安全,引导学生文明祭拜。
三、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各院系要在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稳定大检查,主要针对教室、学生宿舍,认真排查,做好防火、防盗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学生出游活动管理。清明节期间,不得以学校或院系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春游。院系、学生班级组织的旅游活动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学生安全负责人,经各系院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报学生处、保卫处备案,批准后方可出行。各系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外出旅游时尽量避免到高、难、险、毒的旅游景点。
五、严格学工人员值班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各院系要安排专人值班,密切掌握假期学生去向,同时做好在校学生的信息统计,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保证电话24小时通畅,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防止学生以非正当理由请假提前离校。
学生处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