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市委高校工委、市高教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淄高工委字【2014】7号)要求,我校拟推荐优秀大学生70名,优秀学生干部35名,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获得各级各类表彰的大学生优先考虑
4、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和不及格科目,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优秀大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校、院学生会、自管会等主要职务。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优异。
3、热心为他人服务,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要求
1、评选表彰“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加强学生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审核程序,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推荐要考虑校、系、班等学生组织不层面学生干部的比例。评选推荐结果在院系内公示。
2、请各院系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10:00前将推荐申请表一式2份和“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刘善伦 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1602
电子邮箱: zbszxsc@126.com
附件:1、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淄博市优秀大学生申请表
3、淄博市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4、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excel)
学生处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