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中共淄博市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5年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激励广大高校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拟推荐6名同志参加市级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辅导员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热爱学生,深入实际,工作主动,为人师表,作风严谨,积极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4、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
5、注重研究学生工作理论,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经验,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明显,受到组织和学生的好评。
6、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二年以上。
7、获得2014-2015学年校级“优秀辅导员”称号的辅导员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并按要求填写“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2.学生处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会研究。
4、将评审材料报送市高工委参加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各院系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严格依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把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推向新水平。
2、评选推荐工作要发扬民主,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引导广大辅导员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被推荐人选应在本系内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民主监督,确保所推荐的人选在本系辅导员中最具代表性,最富有感召力。
3、各院系于2015年3月10日10:00前将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报送学生处(行政楼122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bszxsc@126.com。
联系人: 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1602
附件1:2015年度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淄博市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学生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