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关于开展第九届“十佳大学生”暨2016年“校长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年10月31日 11:14  点击:[]

各院系:

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争做优秀大学生,现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九届“十佳大学生”暨2016年“校长奖学金”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大专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积极,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评选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记录。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一等奖学金,历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列参评范围的前10%(参评范围可以是本年级、本专业或本班级),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身心健康,发展全面。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为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主动发展,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评选要求:

(一)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引领学风,加强校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开展推荐活动。要通过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勤奋好学、要求上进的信心,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浓郁的氛围。

(二)要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院系推荐的候选人要在本院系公示三天,于11月4日上午10点前,组织推荐学生填写《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评审表》(一式两份)、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该生历年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分别加盖院系公章和教学管理部门公章,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楼122房间),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邮箱zbszxsc@126.com

联系人:路传远 范海鹏 联系电话:3821602

附件:

1.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评审表

3.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2、3可到学生处网站表格下载区下载)

学生处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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