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切实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昂扬进取。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现集中开展2018-2019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学有专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励志奖学金
(三)学有专长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专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参照《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评选推荐。
四、评选名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2018-2019学年各院系学生数,按照有关评选办法规定,确定评选推荐名额,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
2.励志奖学金:不设具体名额,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由院系和学生处依据条件分别进行初审和复核后确定。(与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无关联、不冲突,按规定评选即可)
3.学有专长奖学金:不设具体名额,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由院系和学生处依据条件分别进行初审和复核后确定。
五、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由班级推荐,并录入学工系统;
院系学工科审核确定初选人员后,导出《淄博师专优秀奖学金汇总表》,打印后盖章上报学生处122。
2、励志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中提报申请;
班级和院系审核后,组织学生填写《淄博师专单项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和《2018-2019学年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附学生所在班级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总表(需带有全班同学各科成绩,将评选人员用铅笔标记)。
3、学有专长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中提报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照片;
经院系审核后组织学生填写《淄博师专单项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和《2018-2019学年学有专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附学生相应证明材料(留复印件);
(二)各项奖学金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各项奖学金推荐工作,确保评优工作的公正合理,各项评选候选人要在本院系内公示3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在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名额将不再递补。
六、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系于2019年9月26日前将各类评优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文德楼122室,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汇总发到学生处公共邮箱,邮箱地址:zbszxsc@126.com)。
联系人: 王丽丽
联系电话:3821601
学生奖学金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召开各项奖学金申请动员会,保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各项奖学金的评审流程和工作时限。使广大同学在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受到教育,通过评优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附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有专长奖学金汇总表
3.单项奖学金评审表
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关于印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等两个制度的通知
学生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