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要求,结合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我校学生工作的定期全面考核,了解我校学生工作的质量和发展状况,总结工作经验,促进交流,凝练特色,提高学生工作的管理水平,并以此激励先进,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二、考核对象
全校各院系。
三、考核内容
参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表》(修订稿)。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常规教育管理状态依据常规督检情况进行赋分;考核组考核采用期末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学生评议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部门评议由分管领导、学生处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依据日常工作状态进行评议。
(二)院系自评。时间为12月27日—11月29日。各院系参照《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表》(修订稿)要求,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自评打分,并形成自评报告,院系自评分将作为本次学生工作考核的参考。
(三)考核小组考评。时间为12月30日—12月31日。从院系分管副书记、学工科长中抽调部分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院系进行考评。
1、听取被考核院系学生工作情况汇报(时间为8分钟)。被考核院系需将自评报告和自评的《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表》交给考核小组。
2、查看被考核院系的档案材料、问卷调查、抽取学生询问。
3、考核小组按照尊重事实、从严掌握、集体评议、逐项打分的要求,在肯定院系成绩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4、反馈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向被考核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或学工人员反馈考核表结果。考核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基本活动与特色活动相结合、自我评价与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相关说明
结合当前我校院系学生人数不均衡性情况,学生常规管理增加学生管理系数计算,在常规教育管理状态赋分中体现。
按照实际在校学生人数除以院系指数计算核算基数,以500人为一个计算单位,分别赋以0.9—1.1的系数。本学期核算情况如下:以1100人为核算基数,1850以上人系数为1.1;1350-1850人的系数为1.05;850—1350人的系数为1;350-850人的系数为0.95;350人以下的系数为0.9。
六、考核领导小组与考核小组成员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小文
成员:刘宝峰、张会峰、尹洪波、范东升、周京峰、冯景昌、宋卫东、于涛
(二)考核小组成员
组长:荆茂春
副组长:刘善伦
成员:张振文、李荣昌、王河亭、周政、宗延雷、孙其战、董剑寒、徐伟、李欣怡、路传远
秘书:刘梦杨,负责考核工作的联络、资料汇总、分数核算等工作。
考核小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换人,要按时参加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考核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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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院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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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周日) |
上午 |
人文科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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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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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数理科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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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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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周一) |
上午 |
艺术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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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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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初等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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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
2、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表(修订稿)
学生处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