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市委高校工委、市高教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大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拟推荐优秀大学生90名,优秀学生干部50名,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大专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大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3、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等荣誉奖励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优秀大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校、院学生会、自管会等主要职务。
2、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优异。
3、热心为他人服务,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要求
1、评选表彰“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加强学生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手段。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审核程序,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推荐要考虑校、系、班等学生组织不层面学生干部的比例。评选推荐结果在院系内公示。
2、请各院系于2013年5月17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和“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文本稿、电子稿各一份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刘善伦 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1601
电子邮箱: zbszxsc@126.com
附件:1、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淄博市优秀大学生登记表
3、淄博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excel)
学生处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