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院系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2013年06月21日 16:16  点击:[]

各院系:

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要求,结合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院系学生工作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我校学生工作的定期全面考核,了解我校学生工作的质量和发展状况,总结工作经验,促进交流,凝练特色,提高学生工作的管理水平,并以此激励先进,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二、考核对象

全校各院系。

三、考核内容

参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表》(修订稿)。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常规教育管理状态依据常规督检情况进行赋分;考核组考核采用期末集中考核的方式进行;学生评议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部门评议由分管领导、学生处及各科室负责同志依据日常工作状态进行评议。

(二)院系自评。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各院系参照《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表》(修订稿)要求,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自评打分,并形成自评报告,院系自评分将作为本次学生工作考核的参考。

(三)考核小组考评。时间为6月25日—26日。从院系分管副书记、学工科长中抽调部分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院系进行考评。

1、听取被考核院系汇报学生工作情况(时间为8分钟)。被考核院系需将自评报告和自评的《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表》交给考核小组。

2、查看被考核院系的档案材料、问卷调查、抽取学生询问。

3、考核小组按照尊重事实、从严掌握、集体评议、逐项打分的要求,在肯定院系成绩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4、反馈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向被考核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或学工人员反馈考核表结果。考核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基本活动与特色活动相结合、自我评价与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相关说明

结合我校院系人数不均衡性情况,在学生日常教育管理考核赋分时,增加管理难度系数的核算。

六、考核领导小组与考核小组成员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郭小文

成员:刘宝峰、张会峰、尹洪波、范东升、周京峰、冯景昌、宋卫东、于涛

(二)考核小组成员

组长:荆茂春

副组长:刘善伦

成员:徐伟、李欣怡、田志升、各院系1名同志(各院系考核组人员于6月24日11点前报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刘梦杨负责考核小组资料汇总、分数核算等秘书工作。

考核小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换人,要按时参加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考核安排

时间

院系

备注

6月25日(周二)

上午

艺术教育系

外语教育系

下午

信息科学系

初等教育系

6月26日

(周三)

上午

            人文科学系

数理科学系

下午

学前教育学院

注:各院系如有特殊事情与评估冲突,请提前与学生处协调。

附件:

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

2、《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考核表》(修订稿)

学生处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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