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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公寓冬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11-07 15:07 学生处 

 

各院系:

近阶段在学生宿舍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个别同学使用大功率和明火类违禁电器等违纪情况,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构成巨大安全隐患。随着冬天的来临,天气逐渐干燥,是火灾等事故的多发季节,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扎实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思想教育

消防安全管理是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院系要通过班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让学生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火场逃生的技巧;会处理先兆事故、会快准稳地报告、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火场逃生。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1)落实出入公寓管理,切实执行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对出学生公寓的贵重物品进行登记制度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严格进行晚归登记刷卡管理,严禁夜不归宿,对晚归同学实行通报批评,对夜不归宿的同学各院系要跟踪落实情况。

(2)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力度

1、私接乱拉线路。不允许从学生公寓走廊灯、消防安全指示灯等处向宿舍内私接电线;不允许在走廊内拉扯网线;不允许使用各类插电板向床头等处乱接电线。

2、使用禁用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热得快、电热饮水机、电水壶、电吹风、暖手宝、电热毯等高能耗电器或纯电阻发热电器。对存放或使用大功率违禁电器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3、使用劣质电器。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三无产品、无3C强制认证电器、私自改造的插座等劣质电器。

4、不正确使用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对充电蓄电池、充电台灯进行充电;严禁在宿舍无人时给手机电池充电;严禁将插电板放在床上给手机等电器充电等。

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存放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存放、使用酒精炉等。对存放或使用酒精炉等物品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6、存放可燃物、杂物。部分学生宿舍内和阳台上堆积了废旧书籍、报纸和矿泉水瓶等可燃的杂物,请集中清理放置在阳台上的废旧物品、啤酒瓶、矿泉水瓶等杂物。

7、在宿舍内吸烟。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和在阳台上往下乱扔烟头等,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三、建立有效的防范措施

1、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要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群防群治”,对于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学生工作干部的主导作用,发挥院系学生会、学生干部等自我管理组织的自治作用,促进我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2、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公寓社区文化部、物业等将对学生公寓不定期进行宿舍内务、宿舍内不文明行为、使用违禁电器等方面的联合检查;公寓管理中心将每周组织排查、抽查,每周将检查结果在公寓楼及各院系进行张贴。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学生处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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