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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专学生公寓假期期间温馨提示
2015-07-06 09:14 学生处 田志升 

淄博师专学生公寓假期期间温馨提示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5届毕业生7月2日---7月5日为集中离校时间,如因特殊原因需延迟离校的,请到所在院系填写延迟离校住宿申请;非毕业生7月15日---7月18日为集中离校时间。学生公寓7月18日——8月21日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如因公或因特殊原因需延迟离校或需在校住宿的,请于7月14日前到所在院系申领并填写《延迟离校住宿申请表》和《假期住宿申请表》,经院系同意报公寓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入住。

为确保假期期间学生公寓和留宿学生的秩序和安全,留宿学生请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

1、假期住宿学生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安排,集中住宿。在申请住宿期内,自觉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管理员做好公寓各项管理工作,不得随意外宿。

2、人身安全。严禁翻越围墙、攀爬门窗、阳台等设施。晚上10:00之前应当回宿舍;若发生床具损坏、夜间突发事件等应及时通知值班教师。同学之间要相互团结、尊重,严禁打架斗殴、私藏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

3、防盗安全。要养成离开寝室或睡觉时锁门、关窗的好习惯;不将寝室钥匙借予他人,丢失钥匙后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更换门锁;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不宜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必须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4、用电安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电话线和网线;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或使用明火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将交流电器放在床上使用,离开宿舍时应当断开负载电源。

5、公共环境安全。未经允许禁止男女生互串公寓,不得在宿舍内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宿舍内严禁饲养狗、猫等宠物,禁止各种商业行为。

6、消防安全。严禁损坏或擅自动用灭火器和消防器材,自觉保护消防安全设施。

7、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盗、防骗、防抢;防范“招聘”和传销陷阱,遇见可疑人员及时向保卫处报告;同学之间相互提醒,共同加强安全防范。

8、公共报警电话: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校保卫处值班电话3821110 校医院值班电话:3821120

9、住宿期间如违反安全规定,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取消住宿资格;造成其他同学或集体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留宿者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如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因各种原因提前离校或不能继续在学校住宿的,要及时通知所在院系并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15年7月3日

附件【2016届毕业生离校实习及毕业离校前学生事务办理工作安排.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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