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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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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11-02 08:52  

各院系: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审核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7〕227号)要求,我校拟推荐29名候选人参加山东省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就2018年非师范类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及比例

(一)推荐范围:2018届非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推荐比例:参评毕业生总数的5%。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其他重修、补考等情况请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推荐要求

(一)各院系要根据优秀毕业生的推荐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

(二)为确保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公正合理,各院系要通过院系网站、班级QQ群、院系公告栏等方式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三)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候选人确定后,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附历年成绩表原件(统一到本院系教务科打印学生在校成绩单,审核人要签字)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和省优个人成绩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同时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发送至电子邮箱。各院系在公示后要形成评选报告,院系领导签字后与评选材料一并报送。推荐材料于11月7日上午11点前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联系人: 刘梦杨 联系电话:3821602

电子邮箱:zbszxsc@126.com

附件1: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2:2018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

附件3: 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4:省优个人成绩汇总

                                                            学生处

                                                        2017年11月2日

附件【附件4:省优个人成绩汇总.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8年省级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8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优 秀 毕 业 生 评 审 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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