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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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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十佳大学生”暨2019年“校长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9-11-18 08:59 王丽丽 

各院系:

为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争做优秀大学生,现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十二届“十佳大学生”暨2019年“校长奖学金”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大专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积极,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要求进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评选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记录。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一等奖学金,历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均位列参评所在班级的前10%,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身心健康,发展全面。热爱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为他人服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主动发展,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三、评选要求:

(一)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引领学风,加强校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开展推荐活动。要通过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勤奋好学、要求上进的信心,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浓郁的氛围。

(二)要确保推荐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院系推荐的候选人要在本院系公示三天,于1122日上午10点前,组织推荐学生填写《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评审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该生历年一等奖学金证书复印件报送至学生处(文德楼124房间),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邮箱zbszxsc@126.com

 

 

 

                                               学生处

                                            20191118

 

附件【附件1: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淄博师专十佳大学生评审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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