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发挥优秀毕业生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学校决定在2018届毕业生中开展先进个人(集体)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8届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及办法
(一)评选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1、各院系要根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及各院系相关评选细则进行实施,2017-2018第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前30%,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2、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无考试不及格现象,每个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前50%,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4)积极参加省、市、学校组织的毕业实习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6)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级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的学生优先推荐。
3、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 班委成员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责任心强,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全班同学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 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评选程序
(一)按照通知要求,各院系充分发扬民主,在学生综合测评和学习成绩的基础上经过班级评议、广泛听取授课老师和同学意见后提出候选名单。
(二)由院系领导审核后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四、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院系要以评优工作为契机,把评优工作与毕业生工作、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通过评优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二)各院系要认真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严格按规定的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开展评选工作,整个评选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优工作的公正合理。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院系于2018年4月11日下午15点之前将毕业生评优材料加盖院系公章后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楼122,同时将电子稿汇总发送至学生处公共邮箱,邮箱地址:zbszxsc@126.com)。
联系人:汤娟 联系电话:3821602
学生处
2018年4月8日
附件:
1.2018届毕业生先进个人(集体)名额分配表(excel)
2.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excel)
3.淄博师专三好学生评审表
4.淄博师专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5.淄博师专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6.淄博师专先进班集体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