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1号)要求,我校拟推报省级优秀学生6名,优秀学生干部3名,先进班集体2个。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生,学生班集体(不含2017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学生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选安排:
1、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每个院系推荐不超过1名、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每个院系推荐不超过1个。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3、拟推荐人选和班级应在院系公告栏及院系网站公示3天,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2—4,一式2份,双面打印,只报纸质版);并形成评选报告,院系领导签字后与评选材料于3月8日上午11:00前一并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行政楼12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联系人:汤娟 联系电话:3821602邮箱地址:zbszxsc@126.com
4、学生处对院系的候选人及候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和集体提交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并参加学生评审委员会的现场竞选答辩,综合确定我校拟推荐人选和集体并予以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提报学校研究并确定我校参加省级评优的名单,组织填写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按时报送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认真指导学生参与学校评审和答辩活动,无特殊情况未正常参加答辩的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1: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
附件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3: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4: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
附件5: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附件6: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
学生处
2018年1月15日